肥料分级及要求制定过程中遇到哪些阻力,内容有何变化?
2021/9/25 20:11:36 点击:
“经过再三磋商协调,《肥料分级及要求》由最初的一个强制性标准变成了两个标准:一个强制性标准和一个推荐性标准。”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主任商照聪在刚刚结束的“守护土壤安全,拒绝肥料染色”大型公益活动接力仪式暨2018中国土壤安全与生态用肥论坛上透露
肥料分级及要求制定过程中遇到哪些阻力,内容有何变化?
众所周知,2017年12月4日,工信部对《肥料分级及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一时间引起了业内广泛讨论。《中国农资》记者也在第一时间对《标准》进行了解读,并持续关注。
时至今日,距离《标准》公示已将近一年,未能等到正式公布的消息,现在却有了最新进展。《标准》制定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阻力?《标准》内容究竟有何变化?
《标准》由一变二
据商照聪介绍,推荐性的标准目前还在制定过程中,原有《标准》中划分的生态级(用于有机农业)、大田级(用于普通农业、鱼类养殖、儿童公园及家庭园林等)和园林级(用于园林和土地整治)三个肥料等级计划将划入到推荐性标准中。之后将按此划分标准进行推荐性实施,让企业能够逐渐地适应熟悉,并在推荐实施过程中进行自主选择,而等级认证等具体工作还需要逐渐细化;强制性标准名称也有所变化,暂定为《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》。其中将对肥料命名原则进行规范,以解决当前肥料行业起肥料名称的乱象。
另外,商照聪表示,做出调整后的限量标准依旧适用于所有的肥料,包括土壤调理剂。限量标准按照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两大种类有所区别。因为有机肥料的使用量更大,所以要求有害物质含量更低。
- 上一篇:水溶性腐植酸肥料及其功能 2021/9/25
- 下一篇:水肥一体化的“大账本”:土地增效 农民增收 2021/9/25